(一)若已满十六周岁的未成年人犯聚众斗殴罪,应主动配合司法机关调查,如实陈述情况,争取从轻或减轻处罚。其家长或监护人要积极协助司法工作,对未成年人进行教导。
(二)已满十四周岁不满十六周岁的未成年人,若在聚众斗殴中致人重伤、死亡,按相应罪名处理,要认识到行为严重性,配合调查及后续处理。
(三)对于犯罪情节轻微的未成年人,检察院作出不起诉决定后,家长或监护人要加强对其日常监管和教育。
(四)法院量刑时,未成年人及其家属可向法院提供能证明年龄、犯罪动机、悔罪表现等方面的材料。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十七条规定,已满十六周岁的人犯罪,应当负刑事责任。已满十四周岁不满十六周岁的人,犯故意杀人、故意伤害致人重伤或者死亡、强奸、抢劫、贩卖毒品、放火、爆炸、投放危险物质罪的,应当负刑事责任。对依照前三款规定追究刑事责任的不满十八周岁的人,应当从轻或者减轻处罚。因不满十六周岁不予刑事处罚的,责令其父母或者其他监护人加以管教;在必要的时候,依法进行专门矫治教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