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刑法颁布实施以来,因有关条款对犯罪数额、情节等定罪量刑标准缺乏明确的规定,各司法机关在具体适用中难以操作,影响了刑事司法工作的顺利进行。为此,省法院根据最高法院的有关指示精神,结合司法实践经验,在征求有关部门意见和参考原有司法解释规定的基础上,就新刑法有关条款的数额、情节等标准拟定了初步意见。经与省检察院和省公安厅多次座谈、修改后,形成该纪要。现下发给你们,暂作为我省刑事司法的参考依据,请认真贯彻执行。河南抢劫罪数额较大标准在实际执行中,若有什么问题,及时向上级部门反映。
本纪要于下发之日起实施。下发之日前已经处理的案件或已经批捕正在审查起诉及进入审判环节的案件,不适用本纪要规定。若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发布相关司法解释的,以司法解释为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