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对于诈骗案件,不能仅依据事实清楚、证据完整就认定会立即逮捕,需综合判断是否符合逮捕的三个条件。
(二)在公安机关认为满足逮捕条件时,应及时提请检察院审查批准。
(三)若犯罪嫌疑人可能被判处轻刑,或者通过取保候审等措施能防止社会危险性,即便诈骗证据充分也可能不逮捕。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八十一条规定,对有证据证明有犯罪事实,可能判处徒刑以上刑罚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采取取保候审尚不足以防止发生下列社会危险性的,应当予以逮捕:
(一)可能实施新的犯罪的;
(二)有危害国家安全、公共安全或者社会秩序的现实危险的;
(三)可能毁灭、伪造证据,干扰证人作证或者串供的;
(四)可能对被害人、举报人、控告人实施打击报复的;
(五)企图自杀或者逃跑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