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若遇到他人侵占自己40万元财产的情况,应及时收集能证明对方侵占行为的证据,如财物保管协议、交易记录、证人证言等。
(二)与对方沟通,要求其退还财产,并保留好沟通记录。如果对方拒不退还,可向法院提起刑事自诉。
(三)积极配合司法机关的工作,提供相关证据和线索。若侵占人有退赃意愿,可在法律框架内达成和解。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七十条规定,将代为保管的他人财物非法占为己有,数额较大,拒不退还的,处二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罚金;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二年以上五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将他人的遗忘物或者埋藏物非法占为己有,数额较大,拒不交出的,依照前款的规定处罚。本条罪,告诉的才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