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若作为被告,收到诉讼文书后,应在答辩期内认真准备答辩内容,梳理证据材料。
(二)当事人需保持电话畅通,留意法院通知开庭的信息,避免错过开庭。
(三)若适用简易程序,由于审结时间短,要及时关注案件进展,尽快做好开庭准备。若适用普通程序,虽时间相对充裕,但也不能懈怠,提前规划好应对方案。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二十八条规定,人民法院应当在立案之日起五日内将起诉状副本发送被告,被告应当在收到之日起十五日内提出答辩状。答辩状应当记明被告的姓名、性别、年龄、民族、职业、工作单位、住所、联系方式;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名称、住所和法定代表人或者主要负责人的姓名、职务、联系方式。人民法院应当在收到答辩状之日起五日内将答辩状副本发送原告。被告不提出答辩状的,不影响人民法院审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