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对于受害者,应及时收集相关证据,比如现场的监控视频、证人证言、身体伤痕等,这些证据对后续的指控很关键。
(二)嫌疑人方面,在各阶段都有权委托辩护人。在侦查阶段,嫌疑人自被侦查机关第一次讯问或者采取强制措施之日起,就可委托律师作为辩护人。
(三)受害者若对司法程序进展不了解,可向承办案件的司法机关咨询案件所处阶段和进展情况。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三十四条规定,犯罪嫌疑人自被侦查机关第一次讯问或者采取强制措施之日起,有权委托辩护人;在侦查期间,只能委托律师作为辩护人。被告人有权随时委托辩护人。侦查机关在第一次讯问犯罪嫌疑人或者对犯罪嫌疑人采取强制措施的时候,应当告知犯罪嫌疑人有权委托辩护人。人民检察院自收到移送审查起诉的案件材料之日起三日以内,应当告知犯罪嫌疑人有权委托辩护人。人民法院自受理案件之日起三日以内,应当告知被告人有权委托辩护人。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在押期间要求委托辩护人的,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和公安机关应当及时转达其要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