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如果偷税漏税11万达到数额较大标准且占应纳税额百分之十以上,可能面临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拘役,并处罚金。此时应积极配合税务机关,主动补缴应纳税款、缴纳滞纳金。
(二)若符合经税务机关下达追缴通知后,补缴税款、滞纳金,接受行政处罚的情况,通常可不予追究刑事责任。但要注意,若五年内因逃避缴纳税款受过刑事处罚或被税务机关给予二次以上行政处罚的,则不能免责。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零一条规定,纳税人采取欺骗、隐瞒手段进行虚假纳税申报或者不申报,逃避缴纳税款数额较大并且占应纳税额百分之十以上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罚金;数额巨大并且占应纳税额百分之三十以上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有第一款行为,经税务机关依法下达追缴通知后,补缴应纳税款,缴纳滞纳金,已受行政处罚的,不予追究刑事责任;但是,五年内因逃避缴纳税款受过刑事处罚或者被税务机关给予二次以上行政处罚的除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