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明确主体:要判断是否为出售伪造的增值税专用发票罪,需确认主体是自然人还是单位。
(二)判断主观方面:查看行为人是否是故意实施该行为,且一般有牟利目的。
(三)分析客体:看是否侵犯了国家对增值税专用发票的管理制度。
(四)考量客观方面:确定是否有出售伪造的增值税专用发票的行为,“出售”包括批发、零售等有偿转让方式,“伪造的发票”是用非法方法制造的假发票。
(五)关注立案标准:虽实施该行为原则上构成犯罪,但情节显著轻微危害不大的除外。非法出售增值税专用发票二十五份以上或者票面额累计在十万元以上的,应予立案追诉。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零六条规定,伪造或者出售伪造的增值税专用发票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二万元以上二十万元以下罚金;数量较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五万元以上五十万元以下罚金;数量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五万元以上五十万元以下罚金或者没收财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