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协议离婚:若想通过协议离婚,双方达成自愿离婚共识,且就财产分割、子女抚养等问题协商一致,无需准备证明感情破裂等证据,只需按规定携带身份证、结婚证、户口本、离婚协议书等相关证件材料,前往婚姻登记机关办理离婚登记。
(二)诉讼离婚:决定进行诉讼离婚,就需要收集各类证据。证明夫妻感情破裂,可收集如重婚、与他人同居、实施家庭暴力、因感情不和分居满二年等相关证据;涉及财产分割,要准备能证明财产归属和数量的证据;涉及子女抚养,需提供证明自身抚养优势以及对方不适合抚养孩子的证据,以此保障诉求能得到法院支持。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七十九条规定,夫妻一方要求离婚的,可以由有关组织进行调解或者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离婚诉讼。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应当进行调解;如果感情确已破裂,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有下列情形之一,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
(一)重婚或者与他人同居;
(二)实施家庭暴力或者虐待、遗弃家庭成员;
(三)有赌博、吸毒等恶习屡教不改;
(四)因感情不和分居满二年;
(五)其他导致夫妻感情破裂的情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