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在交警队调查阶段,当事人要积极配合,如实提供相关信息,避免因不配合导致被认定为企图逃跑等符合先行拘留的情形。
(二)若被采取取保候审措施,要严格遵守相关规定,比如在传讯时及时到案、住址和联系方式等发生变动时及时报告等。
(三)等待法院审理判决期间,保持良好的行为表现,为可能的从轻判决创造条件。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八十二条规定,公安机关对于现行犯或者重大嫌疑分子,如果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先行拘留:
(一)正在预备犯罪、实行犯罪或者在犯罪后即时被发觉的;
(二)被害人或者在场亲眼看见的人指认他犯罪的;
(三)在身边或者住处发现有犯罪证据的;
(四)犯罪后企图自杀、逃跑或者在逃的;
(五)有毁灭、伪造证据或者串供可能的;
(六)不讲真实姓名、住址,身份不明的;
(七)有流窜作案、多次作案、结伙作案重大嫌疑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