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若想单纯以未支付彩礼违反婚约起诉,不建议采取此方式,因为婚约只是民间习俗约定,无法律强制执行力,法院通常不会支持该诉求。
(二)若涉及已给付彩礼后要求返还,当出现双方未办理结婚登记手续、双方办理结婚登记手续但确未共同生活、婚前给付并导致给付人生活困难这三种情况时,给付彩礼方可向法院请求返还彩礼。
法律依据: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婚姻家庭编的解释(一)》第五条规定,当事人请求返还按照习俗给付的彩礼的,如果查明属于以下情形,人民法院应当予以支持:
(一)双方未办理结婚登记手续;
(二)双方办理结婚登记手续但确未共同生活;
(三)婚前给付并导致给付人生活困难。适用前款第二项、第三项的规定,应当以双方离婚为条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