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个人实施虚假诉讼构成既遂,若情节一般,应积极配合司法机关调查,主动认罪悔罪,争取从轻处罚。若情节严重,更要如实交代犯罪事实,争取立功表现来减轻刑罚。
(二)单位犯此罪,单位要积极缴纳罚金,相关主管人员和直接责任人员需按照个人犯罪的应对方式,配合司法调查。
(三)司法工作人员参与虚假诉讼,应主动向组织坦白,停止违法行为,避免因情节加重面临更重处罚。若涉及其他犯罪,要全面如实交代所有犯罪事实。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三百零七条之一规定,以捏造的事实提起民事诉讼,妨害司法秩序或者严重侵害他人合法权益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或者单处罚金;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单位犯前款罪的,对单位判处罚金,并对其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照前款的规定处罚。司法工作人员利用职权,与他人共同实施前三款行为的,从重处罚;同时构成其他犯罪的,依照处罚较重的规定定罪从重处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