结论:
构成出售伪造的增值税专用发票罪,需主体为一般主体(自然人和单位),主观故意且通常有牟利目的,客观上实施出售伪造的增值税专用发票行为,侵犯国家对增值税专用发票的管理制度和税收征管秩序,原则上故意出售不论数量多少可构成犯罪,但情节显著轻微危害不大的除外。
法律解析: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该罪主体涵盖自然人和单位,意味着广泛人群都可能触犯此罪。主观故意且以牟利为目的,体现了犯罪者的主观恶性。客观上的出售和伪造行为严重破坏了国家对增值税专用发票的管理。国家对增值税专用发票有严格管理制度,此罪侵犯了该制度和税收征管秩序,扰乱了经济税收环境。虽原则上出售即可能构成犯罪,但考虑到实际情况,情节显著轻微危害不大的不认定为犯罪。如果遇到涉及出售伪造的增值税专用发票罪相关法律问题,可向专业法律人士咨询,以获取准确法律建议和帮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