结论:
被判处管制、拘役、有期徒刑、无期徒刑的犯罪分子,在符合条件时可减刑,有期徒刑执行原判刑期二分之一以上才可能假释,减刑起始时间无统一规定但司法实践有大致标准,减刑需执行机关向法院提建议书,由法院审理裁定。
法律解析:
依据法律规定,被判处管制、拘役、有期徒刑、无期徒刑的犯罪分子,在执行期间若认真遵守监规、接受改造,有悔改或立功表现,是能够获得减刑机会的。对于有期徒刑假释,一般要执行原判刑期二分之一以上。而减刑起始时间虽无统一的最低服刑月数规定,但司法实践中,像被判处不满五年有期徒刑的,通常执行一年以上才可以减刑,这能保证刑罚有必要的执行期,维护法律的严肃性和刑罚目的。具体的减刑程序,是由执行机关向法院提出减刑建议书,再由法院进行审理并作出裁定。若大家对减刑、假释等法律规定还有其他疑问,可向专业法律人士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