申请再审时,需准备一系列资料以支持再审请求,确保申请程序顺利进行。以下是详细介绍:
再审申请书
1. 数量要求 :应当提交再审申请书正本一份,并按照被申请人及原审其他当事人的人数提交副本。
2. 内容要求
申请再审人与对方当事人的基本信息 :自然人应写明姓名、性别、年龄、民族、职业、工作单位、住所及有效联系电话、邮寄地址;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应写明名称、住所和法定代表人或者主要负责人的姓名、职务及有效联系电话、邮寄地址。
原审人民法院名称、裁判文书案号 :准确写明原审案件是由哪个法院审理,以及该法院作出裁判文书的具体案号。
具体的再审请求 :明确申请人希望通过再审达到的具体目的,比如撤销原判、改判等。
申请再审的法定情形及具体事实、理由 :依据《民事诉讼法》中规定的再审情形,详细阐述原审存在的问题以及支持再审的事实依据和法律理由。
申请主体身份证明
自然人 :提供身份证明复印件。
法人或其他组织 :提供营业执照复印件、法定代表人或主要负责人身份证明书。委托他人代为申请的,还应提交授权委托书和代理人身份证明。
原审裁判文书
- 需提供原审判决书、裁定书、调解书等裁判文书原件,若无法提供原件,可提供经核对无误的复印件。同时,这些裁判文书应是已经生效的。如果是经过二审的案件,一审和二审的裁判文书都要提供。
支持再审主张的证据材料
1. 新证据 :能够证明原判决、裁定认定基本事实或者裁判结果错误的新的证据。新证据需说明证据来源、证明内容以及证明目的。
2. 其他证据 :与申请再审理由相关的其他证据材料,用以支持再审申请书中提出的事实和理由。证据材料应按照一定的逻辑顺序进行编号,并制作证据清单,注明证据名称、来源、证明内容等。
法律依据依据材料
如果认为原审适用法律错误,需要提供正确适用法律的依据和相关的案例等材料,以支持自己的法律观点。
送达地址确认书
需详细写明自己准确的送达地址、联系电话等信息,以便法院在再审过程中能够及时、准确地送达相关法律文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