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构成犯罪的情况
若介绍别人办银行卡的行为构成帮助信息网络犯罪活动罪等犯罪,会面临刑事拘留。公安机关认为被拘留人需要逮捕的,通常在拘留后3日内提请检察院审查批准,特殊情况能延长1至4日;若是流窜作案、多次作案、结伙作案的重大嫌疑分子,提请审查批准时间可延长至30日。
(二)未构成犯罪的情况
若未构成犯罪但违反治安管理,依据治安管理处罚法,可能处五日以上十日以下拘留,还可并处五百元以下罚款;情节较轻的,处五日以下拘留或者五百元以下罚款。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九十一条公安机关对被拘留的人,认为需要逮捕的,应当提请人民检察院审查批准。在特殊情况下,提请审查批准的时间可以延长一日至四日。对于流窜作案、多次作案、结伙作案的重大嫌疑分子,提请审查批准的时间可以延长至三十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