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判断债务性质是关键。通过查看债务凭证上是否有夫妻双方共同签名、一方有无事后追认等确定是否基于共同意思表示;考量债务是否用于家庭日常生活需要来判定是否为共同债务。
(二)若确定为夫妻共同债务,一方清偿后可准备好债务已清偿的相关证据,如还款记录、收据等,向未承担清偿责任的一方追付。
(三)若认定为个人债务,另一方无需进行清偿,也不存在追付行为。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四条规定,夫妻双方共同签名或者夫妻一方事后追认等共同意思表示所负的债务,以及夫妻一方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以个人名义为家庭日常生活需要所负的债务,属于夫妻共同债务。夫妻一方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以个人名义超出家庭日常生活需要所负的债务,不属于夫妻共同债务;但是,债权人能够证明该债务用于夫妻共同生活、共同生产经营或者基于夫妻双方共同意思表示的除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