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贪污受贿罪判刑后在符合条件下可减刑。被判处管制、拘役、有期徒刑、无期徒刑的贪污受贿罪犯,若在执行期间认真遵守监规、接受改造,有悔改或立功表现可减刑,有重大立功表现则应当减刑。重大立功表现如阻止他人重大犯罪活动、检举监狱内外重大犯罪活动经查证属实等。
2.对贪污受贿犯罪减刑有一定限制。被判处死刑缓期执行的贪污受贿犯罪分子,法院会根据犯罪情节等,在其死刑缓期执行二年期满依法减为无期徒刑后,决定是否终身监禁,若决定终身监禁则不得减刑、假释。
3.解决措施和建议:服刑人员应积极改造,争取通过良好表现和立功来获得减刑机会。司法机关要严格审查减刑申请,确保符合法律规定,对符合终身监禁条件的要坚决执行,维护法律的公平正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