结论:
殴打驾驶中的公交车司机通常构成危害公共安全类犯罪,可能涉及妨害安全驾驶罪,造成严重后果的,可能以以危险方法危害公共安全罪定罪处罚,即便未造成实际损害后果也可能入罪。
法律解析: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规定,对行驶中的公共交通工具的驾驶人员使用暴力,干扰公共交通工具正常行驶,危及公共安全的,构成妨害安全驾驶罪。公交车作为公共交通工具,承载着不特定多数人的生命和财产安全。殴打驾驶中的公交车司机,会干扰司机正常驾驶,容易使车辆失控引发交通事故,严重威胁公共安全。若该行为造成了重大伤亡事故或使公私财产遭受重大损失等严重后果,就可能以以危险方法危害公共安全罪来定罪处罚。而且这种行为即使没有造成实际的损害后果,只要实施了就有入罪的可能。这体现了法律对公共安全的严格保护。如果大家在生活中遇到与此类犯罪相关的法律问题,可向专业法律人士咨询,获取准确的法律建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