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若挪用公司资金200万,首先应尽快认识到行为的严重性,主动与公司沟通,争取公司的谅解。
(二)积极退还挪用的资金,退赃退赔是重要的从轻情节。
(三)如有自首、立功等行为,应及时向司法机关如实反映。自首是指犯罪以后自动投案,如实供述自己的罪行;立功可以是揭发他人犯罪行为,查证属实等。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七十二条规定,公司、企业或者其他单位的工作人员,利用职务上的便利,挪用本单位资金归个人使用或者借贷给他人,数额较大、超过三个月未还的,或者虽未超过三个月,但数额较大、进行营利活动的,或者进行非法活动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挪用本单位资金数额巨大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数额特别巨大的,处七年以上有期徒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