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先明确债务性质,判断是否用于夫妻共同生活、共同生产经营或基于双方共同意思表示。若属于共同债务,双方都要偿还,债权人能向双方追债。
(二)若是共同债务,离婚时用共同财产清偿,不足部分夫妻协议解决,协议不成由法院判决。
(三)若债务是一方以个人名义超出家庭日常生活所需所负,通常为个人债务,由欠债方偿还,除非债权人能证明用于夫妻共同生活等。
(四)面临债权人追讨要积极应对,被诉至法院时及时收集证据证明债务性质来维护权益。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四条规定,夫妻双方共同签名或者夫妻一方事后追认等共同意思表示所负的债务,以及夫妻一方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以个人名义为家庭日常生活需要所负的债务,属于夫妻共同债务。夫妻一方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以个人名义超出家庭日常生活需要所负的债务,不属于夫妻共同债务;但是,债权人能够证明该债务用于夫妻共同生活、共同生产经营或者基于夫妻双方共同意思表示的除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