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若涉嫌贪污罪,在被发现前,主动向有关部门如实供述罪行、真诚悔罪、积极退赃,避免或减少损害结果发生,这样在后续处理时可从轻、减轻或者免除处罚。
(二)若已进入司法程序,有重大立功表现,比如揭发他人重大犯罪行为、提供重要线索等,可争取减轻或者免除处罚。
(三)对于贪污数额未达特别巨大标准,但有其他较重情节的,要积极配合调查,争取在量刑上获得有利处理。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三百八十三条规定,对犯贪污罪的,根据情节轻重,分别依照下列规定处罚:贪污数额特别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无期徒刑或者死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数额特别巨大,并使国家和人民利益遭受特别重大损失的,处无期徒刑或者死刑,并处没收财产。在提起公诉前如实供述自己罪行、真诚悔罪、积极退赃,避免、减少损害结果的发生,可以从轻、减轻或者免除处罚;有重大立功表现的,可以减轻或者免除处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