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若当地认定四万四千元为数额较大,犯罪嫌疑人可争取良好认罪态度,主动如实向司法机关交代犯罪事实,这可能会从轻处罚。
(二)积极退赃退赔,将盗窃所得的四万四千元归还给被害人,能在量刑上获得一定考量。
(三)若存在自首立功情节,比如主动投案自首,或者揭发他人犯罪行为等,也可减轻刑罚。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六十七条规定,犯罪以后自动投案,如实供述自己的罪行的,是自首。对于自首的犯罪分子,可以从轻或者减轻处罚。其中,犯罪较轻的,可以免除处罚。被采取强制措施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和正在服刑的罪犯,如实供述司法机关还未掌握的本人其他罪行的,以自首论。犯罪嫌疑人虽不具有前两款规定的自首情节,但是如实供述自己罪行的,可以从轻处罚;因其如实供述自己罪行,避免特别严重后果发生的,可以减轻处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