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若想委托他人进行离婚案件立案,要准备好由委托人签名或盖章的授权委托书,并且在其中明确委托事项和权限。
(二)开庭审理时,若无特殊情况本人应出庭,因为离婚涉及身份关系,法院要了解当事人真实意愿。
(三)若本人因特殊情况无法出庭,需向法院提交书面意见。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六十五条规定,委托他人代为诉讼,必须向人民法院提交由委托人签名或者盖章的授权委托书。授权委托书必须记明委托事项和权限。诉讼代理人代为承认、放弃、变更诉讼请求,进行和解,提起反诉或者上诉,必须有委托人的特别授权。第一百四十七条规定,离婚案件有诉讼代理人的,本人除不能表达意思的以外,仍应出庭;确因特殊情况无法出庭的,必须向人民法院提交书面意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