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分析:
(1)当存在有效的仲裁协议时,法院受理案件后会驳回起诉,不会开庭,因为仲裁协议可排除法院管辖权。但存在特殊情况,即仲裁协议无效、失效或内容不明确无法执行等法定情形下,法院才可能继续处理。
(2)若法院在审查时未发现仲裁协议而受理案件,另一方在首次开庭前提交仲裁协议,法院会对协议进行审查,若认定有效,会裁定驳回起诉。
(3)若另一方未在首次开庭前对法院受理提出异议,那么视为其放弃仲裁协议,法院将继续审理,开庭时间由法院根据案件排期来确定,法律未明确规定具体时长,从立案到开庭会有相应时间安排。
提醒:在有仲裁协议的情况下,当事人应及时向法院提交,避免因未及时提出异议而失去通过仲裁解决纠纷的机会,不同案情需具体分析,建议咨询专业意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