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明确申请主体资格。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及其法定代理人、近亲属或辩护人,要清楚自身具备申请取保候审的权利。
(二)准备申请材料。撰写取保候审申请书,清晰说明申请理由以及拟采用的保证方式。
(三)确定申请对象。根据案件所处阶段,向对应的公安机关、人民检察院或人民法院提出申请。
(四)配合司法审查。司法机关审查时,如实提供相关信息和证据。
(五)遵循后续规定。若司法机关同意取保候审,按要求提供保证人或交纳保证金,并遵守公安机关的监督规定。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六十七条规定,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和公安机关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可以取保候审:
(一)可能判处管制、拘役或者独立适用附加刑的;
(二)可能判处有期徒刑以上刑罚,采取取保候审不致发生社会危险性的;
(三)患有严重疾病、生活不能自理,怀孕或者正在哺乳自己婴儿的妇女,采取取保候审不致发生社会危险性的;
(四)羁押期限届满,案件尚未办结,需要采取取保候审的。取保候审由公安机关执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