结论:通常被派出所拘留除特殊情况无需自带物品,被拘留人的非生活必需品及现金由拘留所登记保管。行政拘留可带换洗衣物、简易洗漱用具和必要药品;刑事拘留侦查阶段家属不能送物,案件移送看守所后可送符合规定物品,各地规定有别,建议提前联系确认。
法律解析:依据相关规定,拘留所对被拘留人的物品管理有明确要求,非生活必需品及现金统一登记保管,保障被拘留人的财物安全。对于行政拘留人员,考虑到其拘留期限及生活需求,允许携带合适的换洗衣物、洗漱用品和必要药品。而刑事拘留处于侦查阶段时,为保证侦查工作顺利进行,只有律师能会见,家属不能送物。案件移送看守所后,家属可送物品,但需符合安全规定,避免存在安全隐患。由于各地拘留场所规定存在差异,提前与相关拘留场所联系确认能确保顺利按规定行事。若对拘留期间物品携带等相关法律问题存在疑惑,可向专业法律人士咨询以获取更准确详细的解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