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当遇到受托人拿钱不还的情况,先与受托人沟通,了解其不还钱的原因,看是否存在合理理由。
(二)若沟通无果,收集相关证据,如委托协议、转账记录、聊天记录等,证明受托人基于委托关系合法占有财物,且达到当地规定的数额较大标准。
(三)确认受托人有非法占有的故意且无合理抗辩理由后,被害人可自行向法院提起刑事自诉。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七十条规定,将代为保管的他人财物非法占为己有,数额较大,拒不退还的,处二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罚金;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二年以上五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将他人的遗忘物或者埋藏物非法占为己有,数额较大,拒不交出的,依照前款的规定处罚。本条罪,告诉的才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