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确认债务性质:判断借款是否为夫妻共同签名、一方事后有无追认,是否用于家庭日常生活。
(二)保留证据:若认为不属于共同债务,应保留能证明该借款未用于共同生活、生产经营的证据。
(三)积极应对诉讼:若涉及诉讼,在法庭上清晰阐述债务情况,维护自身权益。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四条规定,夫妻双方共同签名或者夫妻一方事后追认等共同意思表示所负的债务,以及夫妻一方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以个人名义为家庭日常生活需要所负的债务,属于夫妻共同债务。夫妻一方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以个人名义超出家庭日常生活需要所负的债务,不属于夫妻共同债务;但是,债权人能够证明该债务用于夫妻共同生活、共同生产经营或者基于夫妻双方共同意思表示的除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