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男方无收入时,先和对方协商抚养费数额。
(二)协商不成,法院会综合子女实际需要、当地生活水平等判定。若有当年总收入或同行业平均收入,参照固定收入比例确定抚养费。
(三)若男方确实无经济收入,可用财物折抵抚养费。
(四)因患病、失业等暂时无收入,可与对方协商适当降低数额或暂缓支付,有收入后再恢复。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婚姻家庭编的解释(一)第四十九条规定,抚养费的数额,可以根据子女的实际需要、父母双方的负担能力和当地的实际生活水平确定。有固定收入的,抚养费一般可以按其月总收入的百分之二十至三十的比例给付。负担两个以上子女抚养费的,比例可以适当提高,但一般不得超过月总收入的百分之五十。无固定收入的,抚养费的数额可以依据当年总收入或者同行业平均收入,参照上述比例确定。有特殊情况的,可以适当提高或者降低上述比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