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在合同产生连带责任的情况中,要仔细审查合同条款,明确约定的赔偿范围和方式。同时,收集违约造成实际损失的证据,如直接损失的发票、可得利益损失的相关合同等,以此确定赔偿金额,但不能超出违约方订立合同时能预见或应预见的损失范围。
(二)若是侵权导致的连带责任,要及时对侵权行为造成的损害后果进行评估和鉴定。对于人身损害,保留好医疗记录、伤残鉴定等资料;对于财产损失,提供购买凭证、修复费用清单等,以填补受害人损失为目标确定赔偿金额。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五百八十四条规定,当事人一方不履行合同义务或者履行合同义务不符合约定,造成对方损失的,损失赔偿额应当相当于因违约所造成的损失,包括合同履行后可以获得的利益;但是,不得超过违约一方订立合同时预见到或者应当预见到的因违约可能造成的损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