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民众发现相关拐卖妇女、儿童情况,应及时向公安机关报案、控告、举报,提供尽可能详细准确的线索,如嫌疑人特征、事发地点等。
(二)若发现流浪、乞讨儿童可能被拐卖,要第一时间联系警方,协助警方开展工作。
(三)一旦发现有收买被拐卖妇女、儿童行为且应追究刑事责任的,不要隐瞒,及时告知公安机关。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四十条规定,拐卖妇女、儿童的,处五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情节特别严重的,处死刑,并处没收财产:
(一)拐卖妇女、儿童集团的首要分子;
(二)拐卖妇女、儿童三人以上的;
(三)奸淫被拐卖的妇女的等。此规定体现了对拐卖妇女、儿童犯罪行为的严厉打击,也表明警方立案侦查此类案件的必要性和正当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