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当面临丈夫欠款问题时,妻子可先明确债务性质。查看借款是否以丈夫个人名义且超出家庭日常生活所需,若超出,一般可初步判定为个人债务。
(二)对于债权人主张的共同债务,妻子应要求其承担举证责任,证明该债务用于夫妻共同生活、共同生产经营或基于夫妻双方共同意思表示。
(三)妻子自身要留存好债务用途等相关证据,比如若丈夫借款用于赌博等不合理开支,要收集相关证据以证明自己无需承担还款责任。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四条规定,夫妻双方共同签名或者夫妻一方事后追认等共同意思表示所负的债务,以及夫妻一方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以个人名义为家庭日常生活需要所负的债务,属于夫妻共同债务。夫妻一方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以个人名义超出家庭日常生活需要所负的债务,不属于夫妻共同债务;但是,债权人能够证明该债务用于夫妻共同生活、共同生产经营或者基于夫妻双方共同意思表示的除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