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被侵害的缺乏劳动能力又无生活来源的继承人,要及时收集遗嘱被篡改以及自身权益受侵害导致生活困难的相关证据,如遗嘱原件、生活费用支出凭证等。
(二)其他认为篡改者情节严重的继承人,可准备好起诉状及相关证据,向有管辖权的法院提起诉讼,请求确认篡改者丧失继承权。
(三)若篡改遗嘱的继承人有悔改表现,可积极与被继承人沟通,争取获得被继承人的宽恕,或者让被继承人在新遗嘱中重新将其列为继承人。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二十五条规定,继承人有下列行为之一的,丧失继承权:(四)伪造、篡改、隐匿或者销毁遗嘱,情节严重。继承人有前款第三项至第五项行为,确有悔改表现,被继承人表示宽恕或者事后在遗嘱中将其列为继承人的,该继承人不丧失继承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