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若存在自首情节,应主动向司法机关如实供述自己的罪行,争取从轻处罚。根据法律规定,对于自首的犯罪分子,可以从轻或者减轻处罚。
(二)若有立功表现,例如揭发他人犯罪行为等,要及时告知司法机关,这也可能成为从轻量刑的依据。
(三)如实坦白自己的犯罪行为,积极配合司法机关的调查,表明悔罪态度,有可能获得从轻处理。
(四)若为初犯,且主动退赃退赔,弥补被害人损失,也可在量刑时起到一定的积极作用。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六十七条规定,犯罪以后自动投案,如实供述自己的罪行的,是自首。对于自首的犯罪分子,可以从轻或者减轻处罚。其中,犯罪较轻的,可以免除处罚。被采取强制措施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和正在服刑的罪犯,如实供述司法机关还未掌握的本人其他罪行的,以自首论。犯罪嫌疑人虽不具有前两款规定的自首情节,但是如实供述自己罪行的,可以从轻处罚;因其如实供述自己罪行,避免特别严重后果发生的,可以减轻处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