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及时关注法律文书履行期限,在规定履行期间最后一日起两年内申请强制执行。若法律文书是分期履行,从最后一期履行期限届满之日起算两年内申请。若未规定履行期间,从法律文书生效之日起两年内申请。
(二)留意时效中止、中断情形,如发生相应情况,注意保存相关证据,以便证明时效的变化。若出现时效中止,等中止情形消除后继续计算时效;若出现时效中断,从中断时起重新计算时效。
(三)若担心错过时效,可提前咨询律师,在律师指导下准备申请强制执行的相关材料,确保在时效内完成申请。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四十六条规定,申请执行的期间为二年。申请执行时效的中止、中断,适用法律有关诉讼时效中止、中断的规定。前款规定的期间,从法律文书规定履行期间的最后一日起计算;法律文书规定分期履行的,从最后一期履行期限届满之日起计算;法律文书未规定履行期间的,从法律文书生效之日起计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