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协商解决房贷及产权问题,达成书面协议明确房产归属与还款责任。若无法协商,及时向法院起诉,由法院判决确定产权。
(二)与贷款银行沟通,获取银行对产权变更的书面同意证明。
(三)准备办理产权变更所需的各类材料,如离婚证、离婚协议书或法院判决书、身份证、房产证等。
(四)根据情况申请产权变更登记,双方协商一致的共同到不动产登记机构办理;法院判决房产归一方的,持有生效判决的一方可单独申请。
(五)按照规定缴纳办理产权变更过程中的相关税费。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四百零六条规定,抵押期间,抵押人可以转让抵押财产。当事人另有约定的,按照其约定。抵押财产转让的,抵押权不受影响。抵押人转让抵押财产的,应当及时通知抵押权人。抵押权人能够证明抵押财产转让可能损害抵押权的,可以请求抵押人将转让所得的价款向抵押权人提前清偿债务或者提存。转让的价款超过债权数额的部分归抵押人所有,不足部分由债务人清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