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已满14周岁未满16周岁的人应明确自己对特定的八种犯罪行为需负刑事责任,要约束自身行为,避免实施故意杀人、故意伤害致人重伤或者死亡、强奸、抢劫、贩卖毒品、放火、爆炸、投放危险物质这些行为。
(二)家长和监护人要对这个年龄段的孩子加强教育和监管,了解他们的日常活动和心理状态,防止孩子走上犯罪道路。
(三)若已满14周岁未满16周岁的人实施了除八种犯罪行为外的危害社会行为,虽不负刑事责任,但监护人要按要求对其加以管教;必要时配合专门矫治教育的开展。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十七条第二款、第四款规定,已满十四周岁不满十六周岁的人,犯故意杀人、故意伤害致人重伤或者死亡、强奸、抢劫、贩卖毒品、放火、爆炸、投放危险物质罪的,应当负刑事责任。因不满十六周岁不予刑事处罚的,责令其父母或者其他监护人加以管教;在必要的时候,依法进行专门矫治教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