结论:
遗嘱人立遗嘱后反悔,可通过立新遗嘱、直接撤回或生前行为与遗嘱意思表示相反等合法方式变更或撤回遗嘱。
法律解析: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遗嘱人有权根据自身意愿对所立遗嘱进行变更或撤回。立新遗嘱是常见方式,当新遗嘱内容与原遗嘱冲突时,以最后的遗嘱为准,这体现了尊重遗嘱人最终意愿的原则。比如原遗嘱将房产留给子女甲,后立新遗嘱把该房产留给子女乙,以后一份遗嘱效力优先。遗嘱人还能直接撤回原遗嘱,像销毁遗嘱文书等。并且,若遗嘱人生前的行为与遗嘱意思表示相反,导致遗嘱处分的财产在继承开始前发生灭失、部分灭失或所有权转移、部分转移,会视为遗嘱被撤销或部分撤销,例如遗嘱人卖掉遗嘱中处分的房屋,就相当于撤回了涉及该房屋部分的遗嘱。如果在遗嘱变更或撤回方面有任何疑问,可向专业法律人士咨询以获取准确的法律建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