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对于涉及经济价值数据的盗窃行为,要及时收集数据具有经济价值的证据,如数据交易记录、评估报告等,以便准确认定盗窃数额,为司法定罪量刑提供依据。
(二)若怀疑盗窃数据涉及商业秘密,企业或权利人应先确定数据是否属于商业秘密范畴,可从秘密性、价值性等方面判断,同时收集侵权证据,如数据被非法获取和使用的痕迹等。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一十九条规定,有下列侵犯商业秘密行为之一,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或者单处罚金;情节特别严重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一)以盗窃、贿赂、欺诈、胁迫、电子侵入或者其他不正当手段获取权利人的商业秘密的;
(二)披露、使用或者允许他人使用以前项手段获取的权利人的商业秘密的;
(三)违反保密义务或者违反权利人有关保守商业秘密的要求,披露、使用或者允许他人使用其所掌握的商业秘密的。明知前款所列行为,获取、披露、使用或者允许他人使用该商业秘密的,以侵犯商业秘密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