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若想确定是否需还债,要先判断债务性质。可收集证据证明肇事逃逸行为与家庭共同生活、生产经营无关,以证实是丈夫个人债务,如证明驾车非为家庭生意等。
(二)若债权人要求妻子还款,妻子可提供证据表明未对该债务进行追认,且肇事行为非为家庭共同利益。
(三)若有证据显示肇事是为家庭共同利益,如为家庭生意送货等,妻子要做好承担还款责任的准备。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四条规定,夫妻双方共同签名或者夫妻一方事后追认等共同意思表示所负的债务,以及夫妻一方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以个人名义为家庭日常生活需要所负的债务,属于夫妻共同债务。夫妻一方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以个人名义超出家庭日常生活需要所负的债务,不属于夫妻共同债务;但是,债权人能够证明该债务用于夫妻共同生活、共同生产经营或者基于夫妻双方共同意思表示的除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