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明确保全费用计算方式
依据上述标准,若申请保全财产不超1000元或不涉及财产数额,交30元;超1000元至10万元部分按1%交;超10万元部分按0.5%交,且最多交5000元。计算时,先判断财产数额区间,再按对应比例计算各区间费用后相加。
(二)及时预交费用
申请人要在提出财产保全申请时,按照计算好的费用及时预交,避免因未交费影响保全申请受理。
(三)关注费用承担结果
虽然费用先由申请人预交,但最终由败诉方承担。申请人要留意案件判决结果,以便后续处理费用问题。
法律依据:
《诉讼费用交纳办法》第十四条第二项规定,申请保全措施的,根据实际保全的财产数额按照下列标准交纳:财产数额不超过1000元或者不涉及财产数额的,每件交纳30元;超过1000元至10万元的部分,按照1%交纳;超过10万元的部分,按照0.5%交纳。但是,当事人申请保全措施交纳的费用最多不超过5000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