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被告人上诉时,若只有其一方上诉,不用担心会被加刑,这是刑事诉讼的基本原则保障。
(二)若检察院抗诉或者自诉人上诉,二审法院会依据案件事实、证据等依法判决,若觉得一审量刑过轻,就可能加重刑罚。
(三)当一审法院适用认罪认罚从宽制度有误、量刑明显不当时,二审法院会进行纠正,也可能导致加刑。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二百三十七条规定,第二审人民法院审理被告人或者他的法定代理人、辩护人、近亲属上诉的案件,不得加重被告人的刑罚。第二审人民法院发回原审人民法院重新审判的案件,除有新的犯罪事实,人民检察院补充起诉的以外,原审人民法院也不得加重被告人的刑罚。人民检察院提出抗诉或者自诉人提出上诉的,不受前款规定的限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