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若行为人有自首情节,应尽快向公安机关主动投案并如实供述自己的罪行,争取从轻处罚。自首是法定的从轻情节,法院量刑时会考虑。
(二)若有立功表现,比如揭发他人犯罪行为或提供重要线索侦破其他案件等,可向司法机关反映,这也能让自己在量刑时得到从轻处理。
(三)若存在坦白情节,在归案后要如实、全面地交代盗窃行为,积极配合司法机关的调查工作。
(四)若属于累犯等从重情节,需认识到自身行为的严重性,在后续司法程序中积极悔罪,争取法院酌情考虑。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六十七条规定,犯罪以后自动投案,如实供述自己的罪行的,是自首。对于自首的犯罪分子,可以从轻或者减轻处罚。其中,犯罪较轻的,可以免除处罚。被采取强制措施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和正在服刑的罪犯,如实供述司法机关还未掌握的本人其他罪行的,以自首论。犯罪嫌疑人虽不具有前两款规定的自首情节,但是如实供述自己罪行的,可以从轻处罚;因其如实供述自己罪行,避免特别严重后果发生的,可以减轻处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