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若对道路交通事故认定或证明有异议,要在送达之日起三日内提交书面复核申请,且要写清楚复核请求、理由和主要证据。
(二)注意不要逾期提交,否则申请将不被受理,还会收到书面通知。
(三)同一事故只有一次复核机会,要慎重对待。
(四)提交申请后,上一级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会在三十日内审查事故事实、证据、法律适用、责任划分和程序合法性等内容并作出复核结论。
法律依据:
《道路交通事故处理程序规定》第七十一条规定,当事人对道路交通事故认定或者出具道路交通事故证明有异议的,可以自道路交通事故认定书或者道路交通事故证明送达之日起三日内提出书面复核申请。当事人逾期提交复核申请的,不予受理,并书面通知申请人。复核申请应当载明复核请求及其理由和主要证据。同一事故的复核以一次为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