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当事人可在立案后积极与法院沟通,表明自己对于调解的态度和期望的时间安排,以便法院更好地规划调解流程。
(二)若案件适用简易程序或普通程序,当事人要明确知晓审限,在调解过程中督促法院合理安排时间,避免调解超过审限。
(三)若案件复杂、调解难度大,当事人可提前整理好关键诉求和证据,加快调解进程。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五十二条规定,人民法院适用普通程序审理的案件,应当在立案之日起六个月内审结。有特殊情况需要延长的,经本院院长批准,可以延长六个月;还需要延长的,报请上级人民法院批准。第一百六十四条规定,人民法院适用简易程序审理案件,应当在立案之日起三个月内审结。有特殊情况需要延长的,经本院院长批准,可以延长一个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