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债权人发现配偶一方借款用于夫妻经营公司时,应保留好借款合同、转账记录等相关证据,以证明债务的存在和用途,便于主张权利。
(二)夫妻双方要明确内部对于债务分担的约定,最好形成书面协议,避免日后产生纠纷。
(三)若婚姻关系解除,双方要共同协商对该共同债务进行合理分割,若协商不成,可通过法律途径解决。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四条规定,夫妻双方共同签名或者夫妻一方事后追认等共同意思表示所负的债务,以及夫妻一方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以个人名义为家庭日常生活需要所负的债务,属于夫妻共同债务。夫妻一方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以个人名义超出家庭日常生活需要所负的债务,不属于夫妻共同债务;但是,债权人能够证明该债务用于夫妻共同生活、共同生产经营或者基于夫妻双方共同意思表示的除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