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对于被逮捕的嫌疑人,其家属可及时为其委托律师,律师能从专业角度审查案件证据,若发现证据不足等情况,可向检察院提出不起诉的法律意见。
(二)嫌疑人自身应积极配合司法机关调查,如实陈述事实,若存在情节显著轻微等不应追究刑事责任的情况,主动说明。
(三)若案件到了法院审理阶段,被告方若认为自己无罪或符合缓刑条件,可在庭审中提供相关证据和依据,为自己争取有利判决。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十六条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追究刑事责任,已经追究的,应当撤销案件,或者不起诉,或者终止审理,或者宣告无罪:
(一)情节显著轻微、危害不大,不认为是犯罪的;
(二)犯罪已过追诉时效期限的;
(三)经特赦令免除刑罚的;
(四)依照刑法告诉才处理的犯罪,没有告诉或者撤回告诉的;
(五)犯罪嫌疑人、被告人死亡的;
(六)其他法律规定免予追究刑事责任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