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计算时先明确诉讼请求的金额或价额。
(二)根据不同金额区间,按照对应的比例进行分段累计计算。比如不超1万元的,直接每件交50元;超1万至10万元部分,用该部分金额乘以2.5%;超10万至20万元部分,用该部分金额乘以2%,以此类推。
(三)将各段计算出的费用相加,得出最终需交纳的诉讼费。
法律依据:
《诉讼费用交纳办法》第十三条第一款规定,财产案件根据诉讼请求的金额或者价额,按照下列比例分段累计交纳:1.不超过1万元的,每件交纳50元;2.超过1万元至10万元的部分,按照2.5%交纳;3.超过10万元至20万元的部分,按照2%交纳;4.超过20万元至50万元的部分,按照1.5%交纳;5.超过50万元至100万元的部分,按照1%交纳;6.超过100万元至200万元的部分,按照0.9%交纳;7.超过200万元至500万元的部分,按照0.8%交纳;8.超过500万元至1000万元的部分,按照0.7%交纳;9.超过1000万元至2000万元的部分,按照0.6%交纳;10.超过2000万元的部分,按照0.5%交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