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若不想触犯相关罪名,个人要做到不传播淫秽物品,包括不通过网络、线下等任何途径传播淫秽的书刊、影片、音像、图片等。
(二)对于有传播淫秽物品嫌疑的行为要及时举报,避免造成更严重的后果。
(三)如果涉及到传播淫秽物品的案件,应配合执法部门调查,如实提供相关信息。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三百六十四条规定,传播淫秽的书刊、影片、音像、图片或者其他淫秽物品,情节严重的,处二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组织播放淫秽的电影、录像等音像制品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罚金;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制作、复制淫秽的电影、录像等音像制品组织播放的,依照第二款的规定从重处罚。向不满十八周岁的未成年人传播淫秽物品的,从重处罚。第三百六十三条规定,以牟利为目的,制作、复制、出版、贩卖、传播淫秽物品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罚金;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情节特别严重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